筑税发[2021]5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巡游出租车行业推广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3-15
摘要:推广过程中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与传统机打出租车发票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并行,已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出租车经营者,税务机关将不再为其办理自印纸质发票事项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巡游出租车行业推广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通知

筑税发[2021]5号      2021-03-15

贵阳市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

  为深化交通和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积极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便乘客开具、保存和使用发票,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41号)等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和贵阳市交通委员会研究决定,自2021年3月15日起,在贵阳市巡游出租车行业推广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贵阳市内各区、县(市)税务机关为辖区内出租车经营者免费提供税务UKey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出租车经营者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按实际提供服务向乘客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广过程中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与传统机打出租车发票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并行,已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出租车经营者,税务机关将不再为其办理自印纸质发票事项服务。

  二、贵州蓝色众联甲醇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色众联公司”)作为试点单位,先行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蓝色众联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和交通部门要主动深入企业加强宣传引导。蓝色众联公司要完善驾驶员动态管理,积极配合技术部门推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试点推广工作。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如需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普通发票相同。

  四、巡游出租车推广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涉及税收征管方式的变更,税务机关将严格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征收管理,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各项减税降费规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