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国税发[2010]299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通知[条款修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0-12-20
摘要:从事水、电、气经营的一般纳税人,需开具水、电、气费普通发票,可以选择用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也可以选择用普通发票网络开票系统“平推式机打发票(210*139.7)/相应的水、电、气费打印模板”开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通知[条款修订]

琼国税发[2010]299号         2010-12-20

  税屋提示——依据琼国税函[2011]161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衔头发票申请印制审批流程的通知,本法规中与本文不一致的,以琼国税函[2011]161号为主。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区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发票管理,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及《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国税发[2010]212号)要求,我省自2010年12月17日起全面开展新版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普通发票启用及旧版普通发票停用时间

  (一)2011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版普通发票,除总局暂保留的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一机多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外,其他由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监制的旧版普通发票,使用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二)2010年11月20日至12月31日为新版、旧版普通发票交替使用的换版过渡期,在此期间新旧版普通发票可同时使用。纳税人应在2010年底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普通发票换版手续。

  二、新版普通发票的票种设置

  新版普通发票打破原来按行业(工业、商业、加工、水电、收购业)设置发票种类的做法,对票种进行大幅精简、压缩,改按填开方式简并为机打发票和定额发票2类10种,供广大纳税人选择,以方便纳税人用票。机打发票又分为平推机打发票、卷式机打发票两种。

  (一)平推式机打票

  1.通用平推式机打发票(210*139.7),二联

  2.出口业务专用的平推式机打发票(241*177.8),三联

  (二)卷式机打一联发票(76*152)

  (三)定额发票为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2元、1元7种。

  (四)国家税务总局统一保留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换票证”3种,原发票票样不变,不在此次换版范围,可继续使用。

  (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在此次换版范围,可继续使用。

  以下所述的新版普通发票换版工作要求都是针对上述(一)至(三)种发票而言。

  三、新版普通发票的适用对象

  按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网络开票、严控定额发票的工作原则,未使用防伪税控一机多票开票系统开具普通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经营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原则上使用通用平推式机打发票或卷式机打发票。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或没有使用机打发票能力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使用定额发票。

  以下四种情况下必须使用通用平推式机打发票。

  (一)从事农产品收购和废旧物资收购业务的纳税人必须使用通用平推式机打发票(210*139.7)。

  (二)从事农产品销售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要开具可以抵扣的农产品销售普通发票必须使用通用平推式机打发票(210*139.7)。

  (三)水、电、气费发票使用通用平推式机打发票(210*139.7)。

  (四)从事出口业务的纳税人开具出口业务发票必须使用出口业务专用的平推式机打发票(241*177.8)。

  四、新版普通发票的防伪鉴别

  按照便于公众辨别真伪的原则,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分为面向公众的公众防伪措施和面向发票鉴定人员的特殊防伪措施。普通公众通过以下办法识别发票真伪:

  1.监制章防伪。发票联、退税联票头正中央套印大红色“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中间有“海南”字样。

  2.纸张防伪。发票纸张在自然光下,目视可见红色和蓝色彩色纤维,在紫光灯下,目视可见清晰蓝色荧光纤维,纸张背面用指甲划线即显紫红色。另外,多联发票复写后正面显蓝色字迹,背面显紫红色阴文效果。

  3.油墨防伪。发票右上角印有带温变功能的“琼”字,“琼”字随着手指的按压,由绿色变为黄色,降温后又恢复为绿色。

  4.团花和花边防伪。票面印制有以复杂的线条制作成的防伪团花。平推式发票和定额发票加以波浪线为基础线,生成不规律变化的花边,图案线条清晰。

  5.二维码防伪。平推式发票开具时打印二维条码防伪图案,卷式发票和定额发票发票联正面印有正方形二维条码防伪图案。二维条码防伪图案经特定仪器检测后即可识别发票真伪。

  五、新版普通发票换版工作要求

  (一)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发票换版给纳税人带来的影响,本次换版采取简易转换与重点核实相结合原则,确保换版工作有序进行。纳税人应配合各级主管税务机关逐步将旧版普通发票转换为新版普通发票,并且需在2010年12月31日前确认新版普通发票核定。

  1.已领用旧版发票的纳税人转换成相应的新版普通发票,发票票种核定工作采取简易票种核定流程核定。

  2.从未领用过旧版发票的纳税人按正常发票领购资格确认的程序申请核定发票票种。新版发票集中推行期间,可以采取简易票种核定流程进行新版发票票种确认。

  3.申请印制企业衔头发票的纳税人,按行政许可法规定程序申请印制。原使用印制企业衔头发票的纳税人申请印制企业衔头新版发票的行政许可比照简易票种核定流程进行审批。

  新版普通发票票种转换核定的具体流程见附件。

  (二)自12月25日起,各市县局原则上不再发售需换版的旧版普通发票(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属不需换版发票的除外)。纳税人旧版发票已使用完的,必须领购新版普通发票开具。

  (三)凡领购使用通用平推式机打发票或卷式机打发票的纳税人,应使用税务机关免费提供的“普通发票网络开票系统”开具发票,实时将开票数据上传税务机关。

  (四)税务机关负责提供普通发票网络开票系统软件,并组织推行。请使用机打发票的纳税人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指引参加税务机关免费提供的培训和换版工作,确保新版发票正常使用。

  (五)商业零售、水电气暖供应以外的一般纳税人已使用一机多票系统开具普通发票的,除其业务涉及出口销售或农产品收购业务需开票外,不需再增加使用普通发票网络开票系统开具普通发票。

  例1:一个一般纳税人已使用一机多票开票系统开具普通发票,其原来领用过旧版农产品销售发票,推行新版普通发票后,票种核定仍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取消原农产品销售发票票种,纳税人只需使用一机多票系统开具普通发票即可。不再推行普通发票网络开票系统。

  例2:一个一般纳税人已使用一机多票开票系统开具普通发票,其原来同时领用过旧版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出口货物发票。推行新版普通发票后,其票种种类为(1)原有:海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X联(电脑版);(2)新增:平推式机打发票(210*139.7),打印模板为农产品收购打印模板;(3)新增:平推式机打发票(241*177.8)。纳税人从事农产品收购业务需开票时,登录普通发票网络开票系统选取“平推式机打发票(210*139.7)/农产品收购打印模板”开具农产品收购业务用票,从事出口业务需开票时,登录普通发票网络开票系统选取“平推式机打发票(241*177.8)”开具出口业务用票,其他货物销售可以直接用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直接开具即可。

  (六)从事水、电、气经营的一般纳税人,需开具水、电、气费普通发票,可以选择用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也可以选择用普通发票网络开票系统“平推式机打发票(210*139.7)/相应的水、电、气费打印模板”开具。

  (七)原使用农产品销售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此次换版不愿换版使用平推式机打发票(210*139.7)开具可抵扣的农产品销售发票,可以选择使用定额发票或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可抵扣的注明农产品销售的普通发票,购货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注明农产品销售的普通发票可以申请抵扣。

  (八)新版普通发票的验旧缴销工作。目前省局正在加紧研发发票验旧稽核系统,新发票验旧稽核系统将涵盖所有发票的验旧缴销管理,新系统预计在1月中旬推行。在新系统未推行前,新版发票推行工作具体如下:

  1.使用机打发票的用票户,再次申请领购新版发票前,通过普通发票网络开票系统按开票月份打印出已开具的发票清单,送当地主管税收管理员,由税收管理员通过普票管理系统核对后直接在CTAIS发票验旧缴销模块中进行批量验旧。

  2.使用定额发票的用票户,再次申请领购新版发票的,由定额发票用户在领购新版发票前通过现行的普通发票验旧稽核系统验旧。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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