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金融[2022]1719号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8-15
摘要: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财金〔2022〕8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按照本市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要求,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

京财金融[2022]1719号             2022-8-15

各市级国资监管部门、各区财政局,有关国有金融企业:

  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财金〔2022〕8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按照本市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要求,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市级国资监管部门、各区财政局应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规定(暂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2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分级分类落实管理职责,切实执行本市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通知受托管理的市管金融企业及本系统监管企业出资的国有金融企业、本区国有金融企业执行好《通知》规定的各项要求。

  二、各市级国资监管部门、各区财政局要督促受托管理的市管金融企业及本系统监管企业出资的国有金融企业、本区国有金融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加强国有股权董事实质化管理,压实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计责任、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外溢等要求,并将有关情况作为固定报告事项,增加至次年3月向我局提供的上年度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情况材料范围。

  三、财政部门要按照监督检查职责和工作安排,及时开展财会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财务造假、内部控制失效等问题,有效维护财经纪律。

  特此通知。

  附件:财金〔2022〕87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5日

标签: 金融业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