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订单、电子商务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来源:草木财税 作者:于小强 人气: 时间:2021-08-17
摘要:对于“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之外的电子应税凭证,无论在2022年7月1日之前,还是在2022年7月1日之后,都是需要依法缴纳印花税。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来看一个文件规定。

  “财税〔2006〕162号”一、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注:有人说了,既然属于“应税”凭证,还出个文件做什么?其实,这儿“应税”,是指实体应税,即属于购销、运输、加工承揽等项目;这个文件是基于传统纸质形式来讲,强调了一下电子形式也属于征税范围。)

  也就是说,电子商务、电子订单等电子形式的应税凭证,是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的。

  ——但,这是现行政策。

  印花税法有个新的规定。

  第十二条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八)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基于此条款,草木财税解析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上述“免征优惠”需要自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二、印花税法第二十条规定,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2022年7月1日)废止。

  也就是说,印花税法只是废止了现行印花税暂行条例,并未废止上述“财税〔2006〕162号”文件。则基于“上位法(印花税法)优于下位法(财税〔2006〕162号)”、“新法(印花税法)优于旧法(财税〔2006〕162号)”之判定规则,“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自2022年7月1日起免征印花税。但是:

  (一)在2022年7月1日之前,“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仍须依照“财税〔2006〕162号”征收印花税。

  (二)对于“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之外的电子应税凭证,无论在2022年7月1日之前,还是在2022年7月1日之后,都是需要依法缴纳印花税。
 



  2008年9月的解答——

电子合同是否也要缴纳印花税

  问:我是一家销售公司的业务经理。近几年随着网络的普及,我逐渐将销售业务拓展到网络销售方面。在进行网络销售时,我多数情况下是通过电子邮件与客商签订销售合同。在此请问,对于这种电子合同是否也要缴纳印花税?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为应纳税作证。你通过电子邮件与客商签订的销售合同,是典型的购销合同。因此按照上述规定,也应该申报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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