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地税函[2008]96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06-05
摘要:继续深化以建房、售房、租房、装修房等为主要内容的分类管理模式。建房环节,继续实施以项目管理为中心,积极推行双向报告制度,确保建房环节税收管理“不漏项”;以综合治税为平台,加强甲方供料税收管理,延伸建筑业税收管理链条。

  三、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对一体化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展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既是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明确的近年来的重点工作,也是发挥税收职能加强宏观调控、堵塞税收漏洞提高征管水平的内在要求。同时,房地产业税收作为全省地方税收入的主要来源,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好与坏将会直接影响到整个税收任务的完成。因此,各级必须树立起长远观念,坚持长抓不懈,切实把加强房地产业税收管理作为近时期税收管理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各市要切实深入开展对本地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国家有关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查找和剖析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的薄弱点、征管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思路,大胆探索实践,不断完善“四房”管理措施。

  (三)切实做好对各级的日常督导和管理。要切实搞好对各县(市、区)的工作指导,采取现场督导、网上检查、巡查通报等方式,加强日常督导检查。重点要抓好调度,做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经验的全面推广工作。

  (四)继续抓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考核。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将是近几年全省地税工作的重点,也是目标管理考核的重点之一。各级要切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细化考核目标和要求,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日常管理、执法反馈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以制度促管理,向管理要收入,推动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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