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3]64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枣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等7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5-18
摘要:落实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免税”、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推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担保、集中纳税、代扣代缴”通关模式。实行便利通关政策,提高通关效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枣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等7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字〔2023〕64号             2023-05-18

枣庄、济宁、泰安、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要求,现将《中国(枣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济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泰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德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聊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滨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菏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枣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加快中国(枣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枣庄综试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跨境电商总量突破和质量提升。力争到2025年,枣庄市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突破15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跨境电商企业突破200家,重点培育3个以上跨境电商产业园区、10个以上公共海外仓。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7+N”跨境电商发展载体。

  1.打造七个核心区。在枣庄市各区(市)分别创建1个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作为各区(市)发展跨境电商的核心区。在跨境电商产业园内建设跨境电商创新基地,开设线下展示店、体验中心、直播基地、实训基地等,推动制度创新,在运营模式、业务流程、仓储物流、交易结算、展示体验、质量追溯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大对跨境电商中小外贸企业孵化培育,积极培育本地跨境电商人才,支持枣庄市各区(市)成立公共海外仓联盟,引导企业建设运营公共海外仓,为跨境电商走出国门架桥铺路,促进优势产业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枣庄市政府)

  2.打造N条跨境电商产业带。依托龙头企业带动力,积极招引上下游供应链企业,以“产业带+跨境电商”提升行业集聚发展水平,为积极构建“6+3”现代产业体系提供产业支撑。滕州市打造高端装备、高端化工和玻璃深加工产业带,薛城区打造新能源和化工产品产业带,山亭区打造大健康食品产业带,市中区打造纺织服装、婴童用品和二手车出口产业带,峄城区打造集成电路、文化产品及石榴产业带,台儿庄区打造新能源、新材料和高端装备产业带,枣庄高新区打造新能源和医药产业带。(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枣庄市政府)

  (二)搭建线上线下两大平台。

  1.搭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有机结合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对符合要求的海关、税务、外汇、商务等部门数据实现共享,加强业务协同,提供线上备案登记、通关、退免税、外汇、融资、信用保险、仓储物流等一站式集成服务。(责任单位:省口岸办、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青岛海关、省税务局、省邮政管理局、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枣庄市政府)

  2.搭建线下产业园区平台。引进培育制造生产、电子商务平台、仓储物流、金融支持和外贸综合服务等各类企业,推动跨境电商生产要素和产业要素集聚,规划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配套完善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形成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协同发展的产业园区布局。(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枣庄市政府)

  (三)培育三大主体。

  1.培育出口主体。以纺织服装、文化产品、新能源、特色农产品等特色产业集群为抓手,持续实施市场主体培育计划,引导制造业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品牌影响力、年销售额过亿元的本土跨境电商龙头企业。聚焦深圳、义乌等先进地区,加大对国内知名跨境电商头部企业的招引力度。(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枣庄市政府)

  2.培育进口主体。加快综合保税区申建工作,创建滕州市公用型保税仓库,同步培育保税仓储与理货服务功能,推动跨境进口业务发展。发挥苏鲁豫皖交界处的区位优势,探索发展新业态,延伸消费需求前端。建设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展销中心,培育网络消费市场和线下消费市场,创新全球进口商品采购与分销、线上与线下融合发展模式。(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枣庄市政府)

  3.培育服务主体。高效运营薛城(鲁南)跨境电商产业园,积极推动更多项目落地。以跨境电商产业园为载体,打造一批企业孵化基地和实训基地,招引一批运营策划等服务配套企业,引导一批本地服务企业拓展跨境电商服务,打造跨境电商生态供应链。(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枣庄市政府)

  (四)构建六大体系。

  1.构建信息共享体系。依托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推动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交换共享和买方资信调查,为企业提供全流程专业化服务,强化对跨境电商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数据支撑。(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口岸办、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青岛海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枣庄市政府)

  2.构建金融服务体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相关企业、机构开展金融创新,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仓单质押、保险理财等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仓融资业务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枣庄市政府)

  3.构建智慧物流体系。整合枣庄市“公、铁、水、空”物流资源优势,建设以“公空联运、铁水联运”为核心的多式联运中心,提升港航、物流、口岸、中介、金融、商务等配套功能,打造全国内陆腹地国际物流中心、国际交易展示中心、货物集散分拨中心。建设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中心,支持市场主体建立自营平台或利用第三方平台发展跨境电商。引导欧亚班列增开冷链、化工、纺织服装等特色班列。引导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与铁路、港口、航空、邮政合作,提升国际物流运输效率。(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青岛海关、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枣庄市政府)

  4.构建信用管理体系。汇聚多方信用基础数据,推进诚信评价工作,探索对跨境电商企业的信用分类管理,有效防范风险。(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青岛海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枣庄市政府)

  5.构建统计监测体系。建立以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为基础的数据统计体系,提升跨境电商数据整合分析能力,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依据。(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省口岸办、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邮政管理局,枣庄市政府)

  6.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多部门联合风险防控职责,建立多方对接的集中预审核平台,定期做好跨境电商风险分析与研判,为科学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发挥行业协会和电子商务平台等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推进建立跨境电商业务纠纷处理机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税务局、青岛海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枣庄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枣庄市要健全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涉及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省商务厅要牵头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省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加强工作指导,共同推动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强化政策保障。加强对跨境电商金融、财政、土地、人才、信息、研发等方面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提升跨境电商市场主体和货物流通承载能力。积极引导社会资金进入跨境电商创新发展领域,为小微企业和网商创业提供服务。

  (三)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免税”、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推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担保、集中纳税、代扣代缴”通关模式。实行便利通关政策,提高通关效率。建立海关、税务、外汇、商务等部门间定期会商机制,研究解决跨境电商发展重大问题。

中国(济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中国(济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济宁综试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发挥跨境电商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推动外贸优化升级,加快建设贸易强市。力争到2025年,济宁市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突破300亿元,占对外贸易的比重显著提高,重点培育的特色专业跨境电商平台达到10个、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达到10个、公共海外仓达到10个、跨境电商实训基地达到5个、跨境电商企业突破600家,引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10家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核心区。

  积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和RCEP市场,充分利用兖欧、兖日班列和大安机场等物流集货优势,以济宁高新区为核心,大力发展跨境电商集货分拨、跨境商品展示、跨境金融服务;建设线下展示店、体验中心、直播基地、实训基地等,实现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平台企业、支付企业、大型骨干物流企业和特色产业企业聚集,形成示范效应,打造济宁综试区核心引擎。(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口岸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青岛海关、省税务局,济宁市政府)

  (二)搭建线上线下两大平台。

  1.搭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有机结合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济宁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实现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注册备案、报关报税、数据协同、智能物流、支付结算、金融融资、信用保险、品牌运营、商业推广等全流程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省口岸办、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青岛海关、省税务局、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济宁市政府)

  2.搭建线下产业园区平台。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考虑各县(市、区)区位条件、产业发展基础与资源要素禀赋,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有效承接济宁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促进跨境电商线上平台和线下产业园区的联动发展。鼓励平台、代运营、创意摄影、推广培训、快递物流等主体集聚,形成多园并进、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济宁市政府)

  (三)培育三大主体。

  1.培育出口主体。持续实施市场主体培育计划,推动传统外贸、生产制造、商贸流通和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跨境电商贸易,实现数智化转型,打造国际贸易新主体。加大行业细分类目销售冠军企业培育,招引头部企业在济宁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引入跨境电商“大卖家”,带动本地产品出口,做大贸易主体。(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济宁市政府)

  2.培育进口主体。加快申建济宁高新保税物流中心,推动跨境进口业务发展,承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溢出效应,探索发展新业态,延伸消费前端。建设济宁进口商品直营中心,培育网络消费市场和线下消费市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青岛海关,济宁市政府)

  3.培育服务主体。培育一批跨境电商孵化机构,争创省级跨境电商孵化机构试点单位。招引一批运营策划等服务配套企业,引导一批本地服务企业拓展跨境电商服务,打造跨境电商生态供应链。(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济宁市政府)

  (四)建设四大产业带。

  支持发展“产业带+跨境电商”模式,促进特色产业和跨境电商深度融合。以济宁高新区为中心,建设工程机械跨境电商产业带;以嘉祥县、汶上县为中心,建设服装手套跨境电商产业带;以金乡县为中心,建设农副产品跨境电商产业带;以泗水县、微山县为中心,建设毛绒玩具跨境电商产业带。(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济宁市政府)

  (五)构建六大体系。

  1.构建信息共享体系。依托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各部门跨境电商信息合作、资信调查和共享机制,为跨境电商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技术支撑。(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口岸办、省商务厅、省税务局、青岛海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济宁市政府)

  2.构建金融服务体系。深化政银企合作,积极推广“鲁贸贷”等模式,鼓励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信用保险、征信机构、外贸服务平台等加强合作,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便利化金融服务。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多元化跨境电商领域支付服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商务厅、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济宁市政府)

  3.构建智慧物流体系。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构建物流智能信息系统、仓储网络系统、运营服务系统,实现跨境电商物流服务资源高效匹配,全流程可视化、可追溯,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衔接顺畅、功能齐全的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运营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青岛海关,济宁市政府)

  4.构建信用管理体系。建立跨境电商企业信用数据库,接入济宁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跨境电商主体企业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分类管理和风险评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口岸办、省市场监管局、青岛海关、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济宁市政府)

  5.构建统计监测体系。运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数据、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等定期进行综合运行分析。(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口岸办、省统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邮政管理局,济宁市政府)

  6.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健全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防范、处置跟踪等机制,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决策服务保障。(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税务局、青岛海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济宁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济宁市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健全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分工,扎实推进相关工作,涉及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省商务厅要牵头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共同推动相关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跨境电商市场开拓、品牌培育、人才培养、展示直营中心、海外仓培育等方面建设。鼓励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出台扶持政策,对跨境电商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业务运营给予支持。在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如遇有需要支持的重大事项,济宁市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解决。

  (三)优化营商环境。省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为济宁综试区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积极破除制约跨境电商发展的各类政策壁垒,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努力打造“政策洼地、服务高地”。

中国(泰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中国(泰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泰安综试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大力推动传统贸易数字化转型,推进跨境电商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实现对外贸易规模扩大、质量效益提升。力争到2025年,泰安市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突破200亿元,培育跨境电商企业超过300家,建设5个以上跨境电商产业园区、15个以上公共海外仓。

  二、主要任务

  (一)致力关键要素,搭建线上线下两大平台。

  1.搭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依托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平台系统,筛选搭建泰安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对符合要求的海关、税务、外汇、商务等部门数据实现共享,加强业务协同,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在线备案登记、通关、退免税、融资、仓储物流等一站式集成服务。(责任单位:省口岸办、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济南海关、省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泰安市政府)

  2.搭建线下产业园区平台。着力打造“一核多园”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一个泰山跨境电商综合园核心,依托各县(市、区)现有电商服务中心或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多个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配套完善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实现多园高效联动、多态协同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泰安市政府)

  (二)着力重要环节,强化四大支撑。

  1.申建海关特殊监管区。加快推进泰安保税物流中心、泰安综保区申报与建设工作,鼓励平台、代运营、推广培训、快递物流等主体集聚,开设线下展示店、体验中心、直播基地,打造区内综合服务载体,支持企业开展直购进口和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尽快实现保税等海关特殊监管功能,开展跨境电商全模式业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济南海关,泰安市政府)

  2.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发挥泰安市作为京沪大通道重要节点的区位优势,依托特色出口产业基础,加快推进济泰一体化进程,加快建设产业链物流融合创新区、大宗生产资料多式联运基地、“省会-鲁南”物流通道战略节点,打造有区域影响力的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引导货运企业与铁路、港口、航空、邮政合作,提升国际物流运输效率;推动建设海外仓,鼓励企业在日韩、欧美等重要节点市场建设或租用海外仓,支持跨境电商企业通过境外仓储网点提高配送效率,加快拓展国际市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济南海关,泰安市政府)

  3.培育跨境电商主体。引导生产型外贸企业与跨境电商资源对接,推动传统出口企业跨境电商转型升级。通过业务培训、外销渠道拓展、国际经营能力提升等方式,促进专精特新类优质企业挖潜提升跨境电商业务。招引知名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及跨境电商服务企业,丰富跨境电商产业资源。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提升品牌效应,打造优势产业品牌出口高地,提升泰安品牌国际影响力。(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泰安市政府)

  4.打造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带。发挥区域特色产业优势,推动优势产业与跨境电商深度融合。泰山区打造纺织服装、工程机械产业带;岱岳区打造新型材料、高端化工产业带;新泰市打造汽车零部件、输变电设备产业带;肥城市打造机械设备、家居建材产业带;宁阳县打造精细化工、汽摩配件产业带;东平县打造五金工具、纸制品产业带;泰安高新区打造高端装备、医养健康产业带。(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泰安市政府)

  (三)聚力配套服务,构建六大体系。

  1.构建信息共享体系。依托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各部门跨境电商信息合作和共享机制,为跨境电商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技术支撑。(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口岸办、省商务厅、省税务局、济南海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泰安市政府)

  2.构建金融服务体系。鼓励跨境电商金融业务创新,支持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之间深化合作,提供应收账款、仓单质押等融资服务,扩大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泰安市政府)

  3.构建智慧物流体系。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设互联互通的智慧物流信息系统、衔接顺畅的仓储系统、优质高效的运营服务系统,全面提升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济南海关,泰安市政府)

  4.构建信用管理体系。建立跨境电商企业信用数据库,纳入泰安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跨境电商主体企业实现电商信用信息“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济南海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泰安市政府)

  5.构建统计监测体系。运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数据、海关数据、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等,健全跨境电商统计监测体系,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依据。(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济南海关、省口岸办、省统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泰安市政府)

  6.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健全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防范、处置跟踪等机制,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决策服务保障,有效防范交易风险。健全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推进建立跨境电商业务纠纷处理机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济南海关、省税务局,泰安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泰安市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健全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分工,扎实推进相关工作,涉及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省商务厅要牵头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共同推动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完善政策体系。加强政策支持力度,支持跨境电商平台、产业园区、海外仓建设、仓储物流、国际市场开拓、品牌培育与推广、企业和人才的引进培养等。制定完善金融、财政、人才、信息、研发、土地等政策,形成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长效政策支撑。

  (三)优化营商环境。发挥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职能优势,协同合作、做好政策衔接,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制度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落实跨境电商“无票免税”、所得税核定征收等政策和通关便利化措施,构建跨境电商生态圈和服务链,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环境。

中国(德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中国(德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德州综试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发挥跨境电商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推动外贸优化升级,扩大进出口规模。力争到2025年,德州市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突破100亿元,占对外贸易的比重显著提高,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达到3个以上、新增公共海外仓3个,跨境电商培训孵化基地达到3个,跨境电商企业突破400家。

  二、主要任务

  (一)搭建线上线下两大平台。

  1.搭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依托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搭建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在线备案登记、通关、退免税、融资、仓储物流等一站式集成服务。(责任单位:省口岸办、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济南海关、省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德州市政府)

  2.搭建线下产业园区平台。围绕自身特色产业优势,大力培育建设具备代运营、培训、孵化、直播、通关、物流、金融服务等功能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强化要素支持,形成企业集聚,打造完整的产业链和跨境电商生态圈。德城区、乐陵市、齐河县、宁津县、德州天衢新区等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先行先试开展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工作,发挥园区孵化器、加速器功能,培育跨境电商新生主体,形成“一区多园”体系,引导新业态创新集成。(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德州市政府)

  (二)构建六大体系。

  1.构建信息共享体系。依托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推动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交换共享,为企业提供全流程专业化服务,为跨境电商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技术支撑。(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口岸办、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济南海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德州市政府)

  2.构建金融服务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账款融资、仓单质押、保险理财等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务。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仓融资业务等金融服务,扩大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便捷跨境收支服务,拓宽结算渠道,便利资金收付。(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德州市政府)

  3.构建智慧物流体系。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设互联互通的智慧物流信息系统,提升仓储物流信息智能化水平。引导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与铁路、港口、航空、邮政合作,提升跨境国际物流运输效率。(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德州市政府)

  4.构建信用管理体系。建立跨境电商企业信用数据库,纳入德州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跨境电商主体企业信用信息力争实现“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济南海关,德州市政府)

  5.构建统计监测体系。运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数据、云计算技术等,建立综合运行分析机制,对跨境电商企业信息、进出口数据等信息进行分析,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依据。(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济南海关、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德州市政府)

  6.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复查防范等机制,有效防控非真实贸易的经济风险。加强行业自律,推进建立跨境电商业务纠纷处理机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济南海关、省税务局,德州市政府)

  三、工作举措

  (一)推动高能级平台申建。加快德州综合保税区、鲁北乐陵保税物流中心的申建工作,开展跨境电商保税进出口业务;积极争取国际邮件处理中心、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在德州布局,提高跨境寄递服务网络能力,推进中小企业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开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济南海关,德州市政府)

  (二)加强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建设与合作。积极引进、培育跨境电商平台企业,重点加强与知名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的资源对接和深度合作,着力发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扩大进出口规模。鼓励具备一定实力的跨境电商企业,通过建设独立站,拓宽销售渠道,开拓海外市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济南海关,德州市政府)

  (三)打造跨境电商集聚区及产业带。依托经济开发区及产业园区,聚合要素资源,围绕适合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轻工、纺织服装、机电、体育器材、家具、农产品、化工新材料等优势产业,打造产业链完整、集聚效应明显的跨境电商企业集聚区。创新“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提升行业集聚发展水平。宁津县打造健身器材、家具产业带;夏津县打造人造花、工艺品产业带;禹城市打造功能糖产业带;临邑县打造医药、防护用品产业带;平原县、庆云县打造机械设备产业带;德州天衢新区打造集成电路产业带。(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德州市政府)

  (四)加快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自建或租赁的方式,在欧盟、东盟、北美等重点国家或地区建立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搭建以海外仓为支点的辐射网点,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展示推广、报关清关、仓储配货等产业链服务,实现跨境电商本地化运营管理。鼓励与省内其他市探索建立海外仓共享机制,形成以省为单位、覆盖全球主要跨境电商市场的共享海外仓网络。(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济南海关,德州市政府)

  (五)强化跨境电商孵化与人才培训。结合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积极招引国内、省内知名跨境电商培训孵化机构或培育本土机构,打造跨境电商孵化中心,加大外贸企业孵化培育力度,加速传统外贸企业向跨境电商转型,壮大跨境电商企业群体。重视培育和引进跨境电商专业人才,构建政府、高校、社会、企业多方联动的跨境电商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培育本地跨境电商人才。(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教育厅,德州市政府)

  (六)推进通关便利化。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模式,允许跨境电商商品和一般贸易商品同仓储存、同仓运行。实行简化申报、优先查验、快速放行的便利通关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商品出口,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办理报关手续。完善退货机制,畅通退货通道。(责任单位:济南海关,德州市政府)

  (七)落实跨境电商税收政策。实行对德州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试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支持政策。针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商务厅,德州市政府)

  (八)推动跨境电商品牌建设。加大“德州造”品牌出海扶持力度,鼓励有特色产品的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国际商标注册、国际认证,形成一批有竞争优势的本土跨境电商品牌企业和商品。支持企业与境外品牌商品展示中心合作,展示、推介德州品牌,扩大德州特色产品国际知名度。(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济南海关,德州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实施机制。德州市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健全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分工,扎实推进相关工作,涉及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省商务厅要牵头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共同推动相关的机制体制和政策创新,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强化政策支持,实施重点倾斜。省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德州综试区建设,制定和完善德州综试区专项扶持政策,重点支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

  (三)深化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部门联动,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为德州综试区建设提供优质服务,有序推动有利于跨境电商发展的制度创新、服务创新和模式创新。加快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持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营造良好的跨境电商发展氛围。

中国(聊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中国(聊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聊城综试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依托聊城市宠物食品、肉制品、小型机械、家纺家居、汽车配件配饰等产业优势,发挥冀鲁豫三省交界区位优势,强化平台打造和政策创新,建设监管服务高效便捷、新模式新业态加速发展的跨境电商新业态创新引领区,构建“跨境电商+海外展示中心+公共海外仓”出口体系,打造数字化转型加快、产业链生态链服务链成熟完整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样板区。力争到2025年,聊城市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突破100亿元,跨境电商企业突破300家,重点培育配套完善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5个以上,辐射力强的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10个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搭建线上线下两大平台。

  1.搭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依托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搭建聊城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为企业提供线上备案登记、通关、退免税、外汇、融资、仓储物流等一站式集成服务,强化多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责任单位:省口岸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市场监管局、济南海关、省税务局、省邮政管理局,聊城市政府)

  2.搭建线下产业园区平台。大力培育本土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和吉布提自贸区(聊城)跨境电商产业园,规划建设集研发设计、数字营销、仓储物流等要素于一体的专业化产业园区,集聚跨境电商平台、外综服企业、代运营机构、快递物流等主体资源,开设线下展示店、体验中心、直播基地,打造综合服务载体,形成多园并进、全面发展的格局。(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济南海关,聊城市政府)

  (二)建设三个特色区域。

  1.建设进口高端日用品展销示范区。以东昌府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聊城旅游度假区为引领,发展高端日用品、食品进口业务,在夜间消费综合区、城市商圈等重点商业区开设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展示展销中心,提升居民购物体验和消费水平。(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济南海关,聊城市政府)

  2.打造跨境电商出口特色产业带发展引领区。推动跨境电商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东昌府区重点发展无缝钢管、冷链物流特色产业带;茌平区重点发展铝制品、塑胶及木制地板特色产业带;临清市重点发展轴承、纺织品特色产业带;冠县重点发展钢铁板材、灵芝产业带;莘县重点发展大豆蛋白产业带;阳谷县重点发展电缆、汽车坐垫产业带;东阿县重点发展阿胶、铝塑板产业带;高唐县重点发展环保餐具、劳保用品产业带;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发展宠物食品、数控机床产业带;聊城高新技术开发区重点发展高端化工、纺织机械产业带;聊城旅游度假区重点发展农林机械产业带。(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济南海关,聊城市政府)

  3.搭建跨境电商物流集聚区。打造以鲁西国际陆港为枢纽港,冠县、高唐县、东昌府区等内陆港为卫星港的“一核多点、互为补充”的鲁西国际陆港跨境电商物流平台。支持临清市、阳谷县依托欧亚班列建设跨境电商物流服务园区,支持东昌府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聊城高铁新区依托综合物流园发展跨境电商物流业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济南海关,聊城市政府)

  (三)构建六大体系。

  1.构建信息共享体系。依托聊城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实现跨境电商信息流、物流、资金流“三流合一”。(责任单位:省口岸办、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省税务局、济南海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聊城市政府)

  2.构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涵盖信用保险、支付结算、资金交易、收支申报、账户管理、数字身份认证等“一站式”金融服务体系。(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聊城市政府)

  3.构建智慧物流体系。支持物流企业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提升仓储物流信息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济南海关、省邮政管理局,聊城市政府)

  4.构建信用管理体系。完善跨境电商信用评级机制,对跨境电商企业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和分类管理。(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济南海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聊城市政府)

  5.构建统计监测体系。建立以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为数据统计基础,各类数据相互融合的数据统计体系。(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口岸办、省统计局、省税务局、济南海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邮政管理局,聊城市政府)

  6.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健全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防范、处置跟踪等机制,为科学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决策服务保障。(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济南海关、省税务局,聊城市政府)

  (四)强化两项配套措施。

  1.加快推进平台配套。精准扶持中小微企业上线跨境电商平台“开店”,支持轴承、宠物食品、铝制品等特色产业搭建独立站、垂直电商平台。引导企业在美国、欧盟、非洲及“一带一路”沿线等重点市场布局信息化程度高、服务功能完善的公共海外仓,逐步发展成为集营销推广、售后维修、退换货等功能于一体的海外运营中心。加强与直播平台合作,建设跨境电商直播基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聊城市政府)

  2.持续强化人才配套。开展跨境电商人才培育行动,支持高校开展跨境电商培训,政校企三方联合开展“订单式”人才培育行动,建设聊城市跨境电商人才实训基地,培育引进一批领军型跨境电商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商务厅,聊城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聊城市要健全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分工,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省商务厅要牵头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省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共同推进相关政策创新。

  (二)强化政策促进。统筹各级各部门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跨境电商市场开拓、平台建设、品牌培育、人才培养、展示营销中心及海外仓培育等方面建设。

  (三)优化营商环境。发挥商务、税务、海关、外汇等部门职能优势,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为跨境电商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中国(滨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中国(滨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滨州综试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立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经济圈等重大国家战略交汇叠加的区位优势,依托纺织服装、钢材及铝材制品、绳网渔网、餐厨具等传统行业优势,利用滨州港口、航空、铁路等交通优势,推进跨境电商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促进跨境电商和实体产业深度融合,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力争到2025年,滨州市跨境电商年交易额突破125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重点培育跨境电商产业园10个、特色跨境电商平台4个以上、公共海外仓20个以上、跨境电商实训基地5个以上、跨境电商龙头企业30家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搭建线上线下两大平台。

  1.搭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依托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平台系统,筛选搭建滨州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在保障数据安全前提下,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息共享互换、协同作业,建立政府部门间联合监管新模式。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等对接综合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综合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口岸办、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济南海关,滨州市政府)

  2.搭建线下产业园区平台。大力培育集研发设计、数字营销、仓储物流等要素于一体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鼓励平台、代运营、创意摄影、推广培训、快递物流等主体集聚,开设线下展示店、体验中心、直播基地,打造综合服务载体,形成多园并进、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济南海关,滨州市政府)

  (二)构建六大体系。

  1.构建信息共享体系。统一信息标准规范、信息备案认证、信息管理服务,建立多位一体的跨境电商信息合作机制和共享平台,为跨境电商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技术支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口岸办、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济南海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滨州市政府)

  2.构建金融服务体系。推进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之间规范合作,为跨境电商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等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务,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仓融资业务等金融服务,扩大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滨州市政府)

  3.构建智慧物流体系。构建互联互通的智能信息系统,衔接顺畅的仓储系统,优质高效的运营服务系统,全面提升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水平。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建立海外仓、境外服务网点和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衔接顺畅、功能齐全的跨境智慧物流和运营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滨州市政府)

  4.构建信用管理体系。建立跨境电商信用数据库和信用评价系统、信用监管系统,实现对电商信用的“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维护跨境电商良好的发展环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济南海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滨州市政府)

  5.构建统计监测体系。逐步建立多层面、多维度反映跨境电商运行状况的综合指数体系,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济南海关、省统计局、省口岸办、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邮政管理局,滨州市政府)

  6.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健全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防范、处置跟踪等机制,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决策服务保障。(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济南海关、省税务局,滨州市政府)

  (三)开展八大行动。

  1.平台主体“培育”行动。引进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专业培训孵化机构、支付机构等关键节点企业。引导传统外贸企业、制造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培育一批本土化跨境电商出口经销商。培育特色专业平台和垂直电商平台,丰富完善平台功能,支持企业自建平台,加强与第三方平台合作,鼓励出口企业积极利用独立站或第三方平台开展外贸营销业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滨州市政府)

  2.卖家队伍“壮大”行动。加大国内跨境电商大卖家招引力度,实现龙头引领。加大对跨境电商中小外贸企业孵化培育,壮大跨境电商主体队伍,重点引导优势出口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鼓励数字供应链模式创新,引入大数据支撑,在目标市场、选品、竞价、引流等方面,推动企业通过跨境电商新业态“走出去”。(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滨州市政府)

  3.产业园区“培强”行动。按照“统筹规划、分批实施”的原则,充分考虑各县(市、区)产业基础,发挥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等海关监管区优势,在每个县(市、区)立足产业集群特点分别打造1至2处产业链完整、集聚效应明显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济南海关,滨州市政府)

  4.特色产业“赋能”行动。发挥跨境电商协会与各类行业商协会组织串联作用,推动纺织服装、绳网渔网、钢铝制品、餐厨具等特色产业与跨境电商有机结合,实现协同发展。(责任单位:省工商联、省商务厅,滨州市政府)

  5.海外仓“培植”行动。鼓励现有海外仓加强硬件建设、扩展服务功能,由仓储物流节点逐步发展为集展示展销、营销推广、金融保险、售后维修、退换货等功能于一体的“前展后仓”运营中心。引导企业在日韩、欧盟、美国、泰国、越南、非洲及“一带一路”沿线等重点市场布局信息化程度高、服务功能完善的公共海外仓。(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滨州市政府)

  6.外贸人才“育留”行动。多渠道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领军人才。开展跨境电商培训行动,建立多层次人才培育体系。与有关商协会、高等院校进行合作,开设跨境电商专题培训班,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加快培养跨境电商创新创业应用型人才,助力跨境电商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教育厅,滨州市政府)

  7.贸易便利化“提升”行动。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模式,推广跨境电商“清单核放、汇总统计”通关模式,简化申报、优先查验、快速放行。优化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模式,畅通退货通道。落实“无票免税”、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引导跨境电商企业提升管理类别,对符合条件的积极纳入一类出口企业范围。提高跨境电商企业退税审核效率,提高跨境电商企业服务质效。(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济南海关、省税务局,滨州市政府)

  8.综合服务能力“提质”行动。培育一批集报关、退税、国际物流、海外仓储、汇兑服务于一体的跨境电商服务企业,为制造企业、中小微外贸企业跨境电商转型提供供应链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跨境电商培训、政策宣讲、资源对接、市场开拓等公共服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滨州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滨州市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健全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分工,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省商务厅要牵头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滨州综试区的指导和评估,建立省市联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滨州综试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政策促进。统筹各级各部门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出台针对性强的扶持措施,支持跨境电商市场开拓、平台建设、品牌培育、人才培养、展示直营中心搭建、海外仓提质等方面发展。

  (三)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职能优势,建立长效会商机制,有序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实现制度创新、服务创新和模式创新,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跨境电商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中国(菏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中国(菏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菏泽综试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探索跨境电商新体制机制,发展跨境电商新模式,打造具有菏泽特色的跨境电商产业链,培育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新动能,深度融入和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形成带动区域发展的新增长极。力争到2025年,菏泽市跨境电商年交易额突破150亿元,年均增长60%以上,培育跨境电商出口实绩企业超过150家,建设10个以上跨境电商产业园、5个以上公共海外仓。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创新载体,搭建线上线下两大平台。

  1.搭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有机结合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跨境电商线上服务平台,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对符合要求的海关、税务、外汇、商务等部门数据实现共享,加强业务协同,提供线上备案登记、退免税、通关报检、数据统计、物流跟踪、融资等一站式集成服务。(责任单位:省口岸办、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青岛海关、省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菏泽市政府)

  2.搭建线下产业园区平台。充分发挥特色产业优势,每个县区建设1个及以上跨境电商产业园。依托菏泽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规划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配套完善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集聚制造生产、电商平台、仓储物流、金融支持和外贸综合服务等各类企业,推动跨境电商生产要素和产业要素集聚,形成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协同发展的产业园区布局。(责任单位:省商务厅、青岛海关,菏泽市政府)

  (二)聚焦服务赋能,构建跨境电商发展六大体系。

  1.构建信息共享体系。推动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交换共享,为企业提供全流程专业化服务,强化对跨境电商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数据支撑。(责任单位:省口岸办、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青岛海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菏泽市政府)

  2.构建金融服务体系。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相关企业、机构开展金融创新,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仓单质押、保险理财等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仓业务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菏泽市政府)

  3.构建智慧物流体系。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构建互联互通的智能信息系统、衔接顺畅的仓储系统、优质高效的运营服务系统,全面提升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菏泽市政府)

  4.构建信用管理体系。汇聚多方信用基础数据,推进诚信评价工作,探索对跨境电商企业的信用分类管理和风险评估,有效防范风险。(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口岸办、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青岛海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菏泽市政府)

  5.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多部门联合防控风险职责,定期做好跨境电商风险分析与研判,为科学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发挥行业协会和电商平台等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推进建立跨境电商业务纠纷处理机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税务局、青岛海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菏泽市政府)

  6.构建统计监测体系。运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数据、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等定期进行综合运行分析,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服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省口岸办、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邮政管理局,菏泽市政府)

  三、工作举措

  (一)推动跨境电商与产业协同发展。菏泽市各县(区)根据自身产业特色打造跨境电商产业园。牡丹区重点发展牡丹系列产品、芍药鲜切花、皮毛玩具等特色产业带;曹县重点发展木制品、橡胶轮胎、汉服、演出服等特色产业带;定陶区、成武县、单县、巨野县重点发展医药化工与医疗器械、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玻璃纤维等特色产业带;郓城县重点发展玻璃制品等特色产业带;鄄城县重点发展人发制品、化工、中医药等特色产业带;东明县重点发展高端化工、板材深加工、精品家具深加工等特色产业带;菏泽鲁西新区重点发展机电高新、生物医药等特色产业带,推动形成“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模式,进一步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和示范引领效应。(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菏泽市政府)

  (二)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强企业境外商标注册和自主品牌建设与保护。鼓励企业加强海外商标注册,培育自主互联网品牌。支持企业在境内外电子商务平台开店,利用搜索引擎推广等数字营销技术开展品牌推广。鼓励跨境电商服务企业、商标代理机构等中介组织提供品牌注册服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菏泽市政府)

  (三)打造跨境电商生态圈。鼓励县(区)招引国内外知名大型跨境电商服务平台落地,培育一批集报关、退税、国际物流、海外仓储、汇兑服务于一体的跨境电商服务企业。提升海外仓服务能力,在欧美、日韩等市场建设公共海外仓,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备货、海空转运、清关、仓储配货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展示交易中心、分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为跨境电商出口货物提供境外集成服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青岛海关、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菏泽市政府)

  (四)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鼓励高校、跨境电商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养,探索建立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支持跨境电商实训基地、专业商协会及社会培训机构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开展订单式业务培训,培养跨境电商国际化人才,促进菏泽跨境电商与国际接轨。支持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与院校开展多层次的跨境电商人才培训合作,为外贸行业培养运营人才。(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菏泽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菏泽市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相关工作,涉及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省商务厅要牵头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形成推进菏泽综试区发展的工作合力。

  (二)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建设及使用公共海外仓,支持培育重点产业园区,设立培训基地,开展跨境电商交流等活动。

  (三)优化发展环境。发挥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职能优势,建立长效会商机制,有序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制度创新、服务创新和模式创新。落实跨境电商“无票免税”、所得税核定征收等政策和相关通关便利化措施,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推动跨境电商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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