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政[2014]31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强土地管理进一步做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3-28
摘要: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对节约集约用地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应定期将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向市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十七)优化征地报批程序。

  严格按规范标准和程序开展征地报批工作。培养征地报件资料编制中介服务机构。制定征地报件资料编制规范标准。鼓励征地单位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征地报件资料。依托市行政服务中心平台,按照并联审批、缺席默认等效能要求,建立征地报件集中会签会审机制。

  (二十八)严格控制违法用地。

  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机构队伍建设。国土资源所(分局)按照违法用地发现报告制度和“四个一”(1张巡查线路图、1份巡查职责、1份巡查记录、1个证明人)制度要求,负责辖区范围的违法用地巡查和报告。

  科学合理设置巡查线路,并根据管辖变更或发展方向变化随时更新。重点发展区域1周巡查1次,次要发展区域半月巡查1次,偏远地区1月巡查1次。违法用地由当地政府负责制止和处理。

  落实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联动查处工作机制。违法用地行为一经发现,应由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先行拆除,并按照规定“处理人、处理事”。因违法用地造成的涉地上访、信访量大的,应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因违法用地原因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应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合肥市土地使用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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