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地税发[2004]100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及滠口国家直属储备糖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4-06-11
摘要:在2005年底前,对滠口国家直属储备糖库(中糖世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及滠口国家直属储备糖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鄂地税发[2004]100号      2004-6-11

  税屋提示——依据鄂地税发[2007]146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法规自2007年6月14日起,全文废止。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及国家直属储备糖库和肉冷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5号)文件精神,现将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及滠口国家直属储备糖库(中糖世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在2005年底前,对华商中心从中央财政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对其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华商中心在从事储备糖、肉具体储备管理业务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二、在2005年底前,对滠口国家直属储备糖库(中糖世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2004年6月11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