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发票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青地税发[2003]164号 2003-08-18 税屋提示——依据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1年12月7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发票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局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做好发票改革工作。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发票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地方税收征管水平,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有效地堵塞发票管理漏洞,达到以“票”控税的目的,保证我市地方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根据省局及市局党委关于强化税收征管、实施发票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地税工作的实际,提出发票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发票改革的意义、基本思路和目标在我市地税系统实施发票改革,是加强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的重大举措,对深化征管改革,贯彻实施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规范我市的发票管理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局实施发票改革的基本思路和目标是:根据税收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强化税源监控、堵塞征管漏洞、加强执法监督为目标,按照数据集中、专业化管理的模式,统一规划、系统设计、整体运转、配套联动。通过数字喷码防伪和加密防伪技术,提高发票印制的技术含量和大众识别能力,最大限度地防止假发票的产生;通过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强化对税源的有效监控,为纳税申报的核对提供可靠数据;通过简化、归并发票种类,推广实行机打发票和定额发票,逐步取消手开式发票,建立完善的税控系统;通过建立语音查询和网上查询系统,为消费者和财务人员提供识别真、假发票的便捷途径,有效地遏制发票的买假用假;通过在部分行业实行“有奖”发票,调动广大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最大可能地减少收款不开发票的现象;通过落实完善发票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发票检查和处罚力度,调动全社会参与发票的监督管理;通过实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计算机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发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达到对发票数据的集中处理和有效利用,实现对以发票为载体的税源信息的全面监控。 二、发票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整合统一版发票,实行发票改版。对统一版发票进行整合,新版发票的票种按填开形式简并为8大类,12个规格。具体为: 1、除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设定的五种发票外,如《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专用发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保险业专用发票》等继续保留使用外,对目前的发票种类进行整合,取消手开式发票,全面实现机开发票和定额发票,并将现行的36种发票,逐步简并调整为以下八类发票: (1)《青岛市定额专用发票》面值暂定为1元、5元、10元、20元、50元等五种面值; (2)《青岛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税控装置打印卷式发票); (3)《青岛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税控装置打印发票); (4)《青岛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税控装置打印卷式发票); (5)《青岛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税控装置打印发票); (6)《青岛市房地产业专用发票》(税控装置打印发票); (7)《青岛市出租汽车专用客票》(税控装置打印卷式发票); (8)《青岛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 上述发票号码由18位组成,其中发票号码的1-4位表示计算机系统发票名称的编号;5-6位表示印制年度;7位表示统一版发票;8位表示发票联次;9-10位表示发票的印制批次;11-18位表示发票印制的顺序号码。 (二)全面推行使用数码防伪发票,提高印制技术水平和大众鉴别能力 1、发票的防伪措施由原来依靠纸张和油墨等原材料进行防伪,改变为发票的印制采用数字喷码技术,实现发票号码和密码为唯一对应关系的措施进行防伪,提高印制水平和大众鉴别能力,最大限度的防止假发票的产生。 2、为适应我国加入WTO的需要,此次发票改革在发票版面中增设中、英文对照,以便于纳税人使用发票。 3、在新版发票的背面印制有关发票管理的法规和新版发票使用知识的宣传内容。 (三)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使用税控装置,取消手开式发票市局自2001年10月份开始,已在餐饮、娱乐及部分服务行业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2056台。税控收款机的推广使用,对税收的增长和规范发票管理都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近期,由于国务院即将颁布《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质检局也将颁布一系列产品技术标准,根据总局的要求,市局的税控收款机推广使用工作也暂缓进行。待国家的管理办法和标准颁布后,市局将根据总局和省局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并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大力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和外挂式税控打印机,最终实现税控打印发票,取消手开式发票。 (四)实行即开即兑奖励办法及发票违章举报奖励制度 1、实行发票即开即兑奖励办法。消费者在取得有奖发票时,可直接刮开兑奖区覆盖层查看是否中奖,发票奖区的内容有中奖金额或谢谢您字样。二、三、四等奖中奖者可在消费地直接兑奖,特等奖、一等奖的消费者持中奖发票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消费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兑奖。 (1)《青岛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每300万份为一开奖组,每组奖金总额为30万元。奖项设置为: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四等奖10元。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目前已率先在现金交易量大,广大消费者索要发票意识不强的饮食、娱乐业中实行了发票即开即兑奖励办法。待发票改革到位后,此种发票将合并到上述发票中。 (2)《青岛市定额专用发票》。每300万份为一开奖组,每组奖金总额为30万元。奖项设置为: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四等奖10元。 2、发票二次开奖。为防止经营者以折扣方式不开发票、重复使用已开具发票以及买假用假,消费者在完成首次刮奖后,实行二次公开摇奖。还可以通过拨打语音电话或登录青岛地税网站查询发票的真伪。 3、落实完善发票违章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利用电话、网站、邮寄、现场受理等多种方式,为举报人提供方便服务;完善奖励办法,按照方便操作、程序简化、处理及时、承诺兑现的要求,改进发票举报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举报者的积极性。同时,地税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发票违章的查处力度,统一处罚标准,提高检查效率。 (五)建立发票的真、假查询系统通过建立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网上查询系统和语音电话查询系统方式进行发票的查询及真、假鉴定,向广大纳税人或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识别真、假发票的途径。1、语音电话查询系统:纳税人或消费者需要鉴定真、假发票时,只要拨打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语音电话查询系统,按照语音提示输入发票密码或发票号码,可获得相关发票信息;2、登录地税网站查询系统:纳税人或消费者需要鉴定真、假发票时,可直接登录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网站:(www.qd-l-tax.gov.cn)查询相关发票信息;3、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违法行为的举报方式:拨打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咨询服务热线(0532)1600111,也可到当地地方税务机关举报。 (六)进一步完善税保票控系统,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建立专用的发票管理税保票控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实现市局及各分局发票管理信息共享。中心数据库服务器提供储存税保票控的业务数据,数据集中储存。方便征收部门可以利用税保票控数据进行申报数据的核对、管理部门进行分析和辅助决策、检查部门进行选案和调查取证。该税保票控系统是为税收征管工作提供综合完善的管理手段。 三、组织领导和具体工作步骤我市地税系统发票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为便于协调、统筹领导此项工作的开展,市局将成立由李悦诚局长为组长,于敏之副局长为副组长,政策法规处、一处、二处、国际税收管理处、计算机处、财务装备处、征收管理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发票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发票改革的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征收管理处,全面负责发票改革的实施,协调、落实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对发票改革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地税实际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 (一)自2003年4月15日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实行计算机开具的试点工作已经展开。在试点的基础上,6月底手工开具的通用发票已停止使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已全部实行了机开发票。 (二)自2003年8月份起,在我市出租车行业推行税控打印的《青岛市出租车专用客票》(税控装置打印卷式发票)。 (三)结合国家税务总局税控收款机标准,力争在2003年9月底,在房地产业中推行税控装置打印《青岛市房地产业专用发票》;在广告业、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中推行税控装置卷式打印《青岛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和《青岛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有奖打印发票)。届时,相关的旧版发票同时停止发售,纳税人手中持有的相关旧版发票可以延续使用一个月,到期后一律作废。 (四)结合国家税务总局税控收款机标准,根据发票改革工作的推行进度,拟在2003年底,在我市全面启用《青岛市定额专用发票》面值暂定为1元、5元、10元、20元、50元等五种面值;《青岛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税控装置打印卷式发票)、《青岛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税控装置打印发票);《青岛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届时,相关的旧版发票同时停止发售,纳税人手中持有的相关旧版发票可以延续使用一个月,到期后一律作废。 (五)根据逐步推广和使用税控装置,取消手工开具发票的要求,待国家税务总局《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管理办法》颁布后,结合省局的有关要求,继续加大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力度和推行范围。对我局已在饮食、娱乐业中推行的税控收款机进行升级或更换,其他行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选择使用外挂式税控器或税控发票打印机。对使用税控装置确有一定难度的较小规模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定额发票。总之,通过深化发票改革,采用信息化的防伪技术,引入经济的管理手段,提高发票印制的技术含量,为社会提供便利的查询途径,并通过逐步推广使用税控装置和扩大定额发票的适用范围以及逐步取消手工开具发票建立并完善发票举报奖励制度并辅之以进一步加大发票检查和处罚力度等相关配套措施,通过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来参与发票管理,以最终能够达到以“票”控税、监控税源的目的。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2003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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