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四川省、天津市两地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互联互通的公告[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10-27
摘要:自2016年11月1日起,四川省、天津市两地正式启动离境退税互联互通和互认互退,境外旅客在两地离境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后,持相关单据和物品在两地设立退税网点的离境口岸均可办理退税申请手续。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四川省、天津市两地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互联互通的公告[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2016-10-27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相关要求,推进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的政策效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相关规定,四川省和天津市就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互联互通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和试运行,现已具备互联互通的条件。

  自2016年11月1日起,四川省、天津市两地正式启动离境退税互联互通和互认互退,境外旅客在两地离境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后,持相关单据和物品在两地设立退税网点的离境口岸均可办理退税申请手续。

  特此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10月27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