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基本实现预期改革目标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曾金华 人气: 时间:2017-08-26
摘要: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实施5年多来,特别是全面推开1年多来,这项重要改革的成效如何? 8月25日,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发布营改增第三方评估报告显示,营改增试点发挥出降低企业税负、培育经济新动能等重要作用,基

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实施5年多来,特别是全面推开1年多来,这项重要改革的成效如何?

8月25日,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发布营改增第三方评估报告显示,营改增试点发挥出降低企业税负、培育经济新动能等重要作用,基本实现预期改革目标。

减税效果“真金白银”

营改增是一项综合性的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中国财科院院长刘尚希说。根据国务院提出的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的精神,中国财科院组织开展营改增试点改革的第三方评估工作,从全国层面角度评估营改增试点改革的整体情况,并选择北京、上海、辽宁等10个东、中、西部的典型地区作为重点区域进行调查,评估营改增制度设计、改革实施、改革绩效和预期目标实现等情况。

评估报告分析,营改增试点改革的全面推开恰逢全球经济下行期,该改革既着眼于优化税制、为我国经济转型奠定制度机制基础的长期目标,又立足于为企业减负的短期目标。

评估报告指出,营改增统一了货物和服务税制,优化了税制结构,降低了企业税负,增强了企业经营活力。营改增的减税效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原增值税纳税人因营改增后抵扣范围扩大而带来的减税;二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带来的减税。

“对企业而言,减税是‘真金白银’,对激发企业经营活力是实实在在的,减税乘数效应的发挥对提振经济的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评估报告指出。

多重效应日益显现

营改增远远超出了税制改革的范畴,其效应具有系统性、整体性、综合性。”刘尚希认为,营改增不仅仅是一项减税政策,更有多方面改革效应,而且长期看改革效应会越来越大。

在评估报告发布会上,专家学者都对营改增的多重效应进行充分肯定。“营改增是降成本的重要举措,同时还促进经济动能转换和产业结构升级,并且提升了税收治理的水平和能力。”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所长李万甫表示。

首先,营改增促进企业转变经营模式,规范和提高管理水平。评估报告指出,营改增改变了企业的核算方式以及企业上下游合作方的税收负担。企业在供货商选择、采购模式,定价模式等方面都应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规划。

比如,对建筑业而言,营改增后,有利于促进大型建筑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将原本的挂靠单位内化为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部,采取扁平化管理、公司直营等模式,加强项目管控,提高企业资源整合能力,真正走向实体化。

其次,营改增拓展了企业发展空间,促进了创业和就业。评估报告指出,营改增后小微企业普遍减负,催生了大量市场主体,提高了新创企业的生存发展能力,促进创业和就业。

再次,营改增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新业态融合发展,培育经济新动能。营改增通过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商品和劳务流通中的重复征税,可以改变大部分生产型服务业内化于第二产业内部的情况,促进研发、设计、营销等内部服务环节从主业剥离出来,成为效率更高的创新主体。评估报告以营改增试点改革最早的上海地区为例,上海市第三产业占比从改革前一年(2011年)的58%上升到2016年的70.5%。

推动改革不断深化

“总体看,营改增试点改革是一项成功的改革,其预期改革目标都基本上得以实现。”评估报告认为。同时,评估报告也指出了当前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包括增值税抵扣链条有待全面打通、现行税率档次过多、服务业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过高、部分行业政策有待完善和明确等。“营改增是一项非常复杂的改革。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刘尚希表示。

实际上,营改增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引起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明确,下一步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推动改革不断深化。

在简并税率方面,评估报告建议,下一步应结合试点运行情况、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及企业的承受能力,在整体税制结构优化的基础上,适当简并增值税的税率档次,且对大部分应税货物、劳务和服务都应按照标准税率征税。

为提高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占增值税纳税人的比例,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税额抵扣和征管的“链条机制”,平衡增值税新老纳税人之间的负担,评估报告建议,可结合原增值税纳税人的认定标准,适时降低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将更多的服务业企业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

同时,评估报告还对加强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提出一系列建议,包括简化纳税申报流程和业务办理程序,研究制定各营改增试点行业税收管理规范;完善网上办税,加强营改增的信息化管理;完善和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等等。

评估报告还建议,加快推进增值税制度立法。“增值税立法先要厘清改革思路,应立足长远发展,通盘考虑中国税收制度体系的选择和设计。在增值税立法前,应全面梳理相关税收政策,加以归类、整合,并根据形势变化和政策本身的施行效果加以取舍、修订,以有利于税收征收管理。”刘尚希说。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