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 作者:税海 人气: 时间:2021-01-27
摘要:性减免社保费是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去年年底已经到期,三项社会保险费从今年1月1日起已按规定恢复正常征收。同时,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今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

2020年四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2021年1月

  一、就业

  工作进展情况:

  就业形势逐季好转、总体稳定、好于预期。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86万人。12月份城镇调查失业率5.2%,城镇登记失业率4.24%,均低于预期控制目标。

  一是稳就业政策体系进一步丰富完善。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创新实施28项突破性政策,打出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组合拳。社保“免减缓降”政策为企业减负1.54万亿元。向608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1042亿元,受益企业户数是2019年的5倍。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和线上申领渠道,支出就业补助和专项奖补资金千亿元。出台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范围,提高贷款额度。

  二是重点群体就业扎实推进。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出台加强就业见习、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措施。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先进事迹宣讲活动。加大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帮扶。建立长江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实名制动态帮扶信息系统,做好退捕渔民就业工作。

  三是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加强。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创新开展以工代训。组织实施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行动、创业培训计划、长江流域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康养培训计划等专项培训计划。

  四是就业服务持续优化。强化线上就业服务,开通全国统一的线上失业登记、毕业生求职登记等服务平台。开展民营企业招聘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等专项服务活动。开展双创示范基地校企行活动,组织举办“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加强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

  五是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进一步加强。制定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在全国自贸区内试点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组织实施西部和东北地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援助计划。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完善稳就业政策。调整延续2020年底到期的有关政策,继续实施普惠稳岗返还、以工代训等政策,支持减负稳岗扩就业。

  二是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拓展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动员公共部门增加招聘招录规模,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开展重点帮扶。启动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落实十五部门农民工就业创业文件,完善服务、培训、权益维护协调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促进农民工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组织实施“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就业帮扶长效机制,稳定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扎实做好退捕渔民、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三是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和创业。贯彻落实灵活就业文件,加大政策扶持,持续减负清障,支持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四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专项培训计划,加大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其他重点就业群体的技能开发和培训。

  五是健全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就业服务升级计划,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完善常态化统计监测制度。筹备第一届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制定推动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二、社会保障

  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12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9.99亿人、2.17亿人、2.68亿人。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5.02万亿元,总支出5.75万亿元,累计结余6.13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全国持卡人数达到13.35亿人。电子社保卡累计签发超过3.6亿张。

  一是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所有省份均启动实施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考核验收工作扎实推进。全国统筹相关准备工作稳步推进。工伤保险基金实现省级统筹。印发《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二是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全面完成,惠及超过1.2亿退休人员。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展至所有城乡参保失业人员,全年1337万人领取不同项目的失业保险待遇,比2019年增加841万人。

  三是做好长江退捕渔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17.2万名符合参保条件的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各地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取得积极成效。

  四是基金投资运营工作稳步推进。所有省份均启动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合同规模1.24万亿元,到账金额1.05万亿元。印发关于调整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推进职业年金市场化运营,全国32个统筹区已启动职业年金市场化投资运营,规模突破1万亿元。加强基金风险防控。

  五是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稳定运行,提供9类28项全国统一服务,总访问量超过15亿次。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1年,调整完善新一轮失业保险扩围稳岗政策。

  二是加快推进全国统筹。加大基金中央调剂力度。按照公平统一、权责一致、循序渐进,抓紧推进全国统筹准备工作。

  三是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推进新业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四是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推动城乡居民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畅通高技能高层次人才加入企业年金的机制。

  三、人才人事

  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实施人才服务专项行动。推进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累计出台20个系列改革意见。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步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工作。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完善新职业信息发布制度和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健全职业标准体系,发布互联网营销师等25个新职业信息,颁布5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二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成功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统筹开展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开展第十五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公布106种国家级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目录,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增补31个专业。建设129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73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遴选406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员,开展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推荐工作。开展博士后科研项目、交流培养等资助计划。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新建20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开展新疆、西藏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快技能人才发展。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及配套文件。制定实施技工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健全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动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组织开展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等赛事,筹备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做好第十五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

  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做好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相关工作。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高层次人才选拔。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继续开展新疆和西藏特培工作。

  四、劳动关系

  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劳动关系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及时出台涉疫情劳动关系相关政策文件,指导企业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规范企业共享用工,推广电子劳动合同。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开展千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取得积极进展。会同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部署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二是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和国企工资分配工作取得新进展。指导各地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成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在国家层面首次发布薪酬价位信息。继续推进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实施。

  三是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扎实开展。制定法律政策适用指南,指导各地依法加快处理涉疫情争议案件。发布第一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统一裁审法律适用。继续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

  四是根治欠薪工作成效显著。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为64.8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65.2亿元。部本级集中公布2批次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80条,公布40件重大欠薪案件。各级人社部门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1804件,将911个违法失信企业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车辆登记、银行账户、不动产登记查询规定,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配套措施。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扎实推进冬季专项行动。依托“根治欠薪进行时”平台,加强举报投诉线索转办督办。组织开展农民工工作督察,开展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服务。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继续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二是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深入推进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开展“打造百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活动。加强对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指导协调。加强裁审衔接,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裁审法律适用和程序衔接指导意见。加大“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推广力度。

  四是持续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欠薪矛盾隐患的排查力度,深入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加强日常监察执法。

  五、人社扶贫

  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就业扶贫增收入。贫困劳动力务工人数3243万人,全国9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90%以上得到了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支持。先后出台12个专门文件,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平台企业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等4项专项行动。

  二是技能扶贫强素质。全面开展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截至12月底,全国组织贫困劳动力培训超过270万人次,技工院校当年招收贫困家庭学生约8万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2016年至2020年,全国技工院校累计招收贫困家庭子女36万人,贫困家庭中有1人次以上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占61%。举办全国扶贫职业技能大赛,来自30个省份的341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参赛。深入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推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技工院校建设。推进西藏技师学院和南疆四地州技工院校建设。

  三是社保扶贫保生活。截至12月底,全国609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持续保持在99.99%。

  四是人才人事扶贫促发展。“三支一扶”计划共选派高校毕业生22.5万名,从事扶贫服务人员占比从2012年的23%提高到2019年的36%。“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1.92万人通过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高级职称。组织实施61个示范性专家服务团,新建11个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

  下一步工作安排:

  巩固人社扶贫成果,拓展政策帮扶效应,加强与乡村振兴的政策衔接。

  一是大力发展扶贫车间等就业载体,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二是对低保、特困、致贫返贫人员继续实施政府代缴保费政策。推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三是继续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开展面向欠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开发。

  四是聚焦欠发达地区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强化人才支持、定点帮扶工作。深入开展专家服务基层行动,继续实施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倾斜政策。

  六、行风建设

  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抓快办行动提效能。部署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进人社服务事项“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跨省办”。启动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上线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开通44项全国性服务和306项地方特色服务,总访问量超过6.2亿人次。印发进一步优化人社公共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明确了7类涉老高频服务事项和20项具体工作。

  二是抓告知承诺减材料。继续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和社保经办18项人社服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工作。制定部本级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在24个办事事项、89件次证明材料实施告知承诺制。

  三是抓练兵比武强素质。组织全系统依托部练兵比武在线学习平台开展业务技能“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活动,实现窗口人员全覆盖。举办全国人社系统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统一在线比试活动。

  四是抓调研暗访补短板。健全问题发现机制,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常态化开展窗口调研暗访。各地普遍采取厅局长走流程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改。

  五是抓服务评价转作风。在全系统部属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了解企业和群众对人社政务服务的感受和诉求,提升服务质量。

  六是抓政策透明促公开。持续开展人社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工作,促进政策公开透明。

  七是抓典型宣传树形象。上线“标兵选手讲政策”短视频,制作人社服务标兵和练兵比武优秀选手“云宣讲”视频,推广地方典型经验做法。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动“快办”扩面提速,大力推进异地事项“跨省办”。

  二是大力推进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推进人社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用”。

  三是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标准体系。完善人社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和人社服务评价标准体系。

  四是优化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便民服务。优化窗口服务,提供上门服务,改进线上服务。

  五是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强化常态化调研暗访和问题核查整改。

  六是全面提升窗口队伍经办能力。组织开展常态化练兵和多样化比武。

  七是持续扩大行风宣传影响。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典型激励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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