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税务局落实A级纳税人激励措施 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要求,云南省税务局高度重视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促进构建“守信奖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监管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和维护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发展改革大局。 一、做好纳税信用评价工作,落实分级分类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和相关文件要求,应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开展了2021年全省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并持续开展信用修复、复评、补评和动态调整工作。2021年评价户数为644870户,评出A级纳税人34432户,B级纳税人253795户,M级纳税人278779户,C级纳税人7524户,D级纳税人70340户。税务机关及时将评价结果推送至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相关部门,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对A级纳税人开展对外公示名单、方便发票领用、开通办税绿色通道、减少税务检查、开展银税互动提供银行资金支持等激励保护措施,对B级纳税人采取鼓励提升措施,对M级纳税人采取有限激励措施,对C级纳税人采取鞭策督促措施,对D级纳税人采取按辅导期管理、限制购买发票份数、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等限制惩戒措施。 二、落实A级纳税人联合激励措施 为让守信纳税人切实享受到因信用带来的优惠和便利,云南省税务局按照总局《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为信用A级纳税人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服务措施。 (一)多渠道公示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2021年4月28日,我省各州、市、县级主管税务机关统一时间,通过省税务局官网、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发布了《2020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为A级纳税人树立良好形象。各基层税务机关还纷纷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大走访、印制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纳税人广泛宣传为A级纳税人提供的优质服务措施,营造“诚信纳税光荣”的良好氛围。 (二)方便A级纳税人领用增值税发票 对A级纳税信用的一般纳税人可一次性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免审批,实现即时办理;对A级纳税信用的小规模纳税人可按需领用普通发票,大大减少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次数及等待时间。 (三)开通A级纳税人办税“绿色通道” 全省有条件的办税服务大厅都为A级纳税人开通了办税“绿色通道”,在其办理日常涉税业务时,A级纳税人可享受优先办理的权利;连续3年纳税信用被评为A级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享受“一对一”的咨询引导服务;在办理涉税业务时携带资料不全但不影响事后核查的,可采取“容缺办理”的方式,先办理业务,后补齐资料;提供“优先预约”、“节假日特约”服务,针对纳税人特殊时点的服务需求,只要其进行预约,税务机关都将优先满足。 (四)减少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纳税人的税务检查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除专项、专案检查、举报案件以及税务协查等检查外,2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疑点数据核查及纳税评估尽量不进户,两年内纳税申报出现异常的,进行纳税评估,实行纳税提醒和税务约谈,帮助其及时、主动地消除异常情况。基层税务机关通过积极开展纳税服务提醒和税务约谈,帮助企业及时、主动消除涉税疑点。纳税人在约谈中举证、理由充分的,原则上不到企业实地检查。 (五)税务机关主动送服务给A级纳税人,宣传辅导税收政策,收集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六)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A级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七)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号),A级纳税人有条件评为出口企业管理一类企业,享受出口退(免)税便利服务措施。 (八)深化“银税互动”助力企业发展 省税务局将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作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与省银保监局加强协调配合,全面开展银税合作,由省税务局和省银保监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组织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参加,为信用良好的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扶持。目前省税务局已与23家银行签订银税合作协议,2021年全省税务机关向银保监部门和银行系统推送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信息64.5万条。目前省税务局“银税互动”数据直连平台已有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等16家银行成功接入开展业务,其他银行正有序接入中。据各合作银行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9月,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银税合作贷款185506笔,贷款总金额243.29亿元,其中小微企业185499笔,贷款总金额243.22亿元,为云南企业健康持续成长、云南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典型案例 案例一: 大理州华润水泥(鹤庆)有限公司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纳税人。大理州鹤庆县税务局组织专人到企业开展纳税服务,上门宣传相关政策,将税收优惠政策送达纳税人,并为其在“绿色通道”办理环保税申报和减免税备案等相关涉税事项共4次,避免纳税人多次跑、来回跑,以此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实现了将企业纳税信用级别与社会信用管理的有机结合,助力企业健康发展,让其充分享受A级纳税人的守信激励待遇。 案例二: 红河州金平诺玛养殖专业合作社是金平县从事动物饲养的合作社,该合作社2020年的年度信用等级取得A级的评价结果。税务机关及时为该企业调整了增值税发票用票的单次领取额度,还派遣了专门人员对其进行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纳税辅导,送上税收“大礼包”(包含金平县税务局文创帆布袋一个,表彰信一封,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事项。财务负责人曹先生说,“A级纳税人就像是企业的一张‘金名片’,不但可以在发票领用、出口退税等涉税事项办理走上绿色通道,而且在贷款融资、项目申请、洽谈新客户、获得竞标资格等方面也会更加顺畅。纳税信用可以转化成实实在在的利益,对企业形象塑造也越来越重要,诚信纳税,争取年年拿A。” 云南省税务局 2021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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