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4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税费基金优惠管理办法(2013年版)》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9-02
摘要:基于以上情况,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等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的《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税费基金优惠管理办法(2013年版)》(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6号)同时予以废止。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税费基金优惠管理办法(2013年版)》的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4号       2015-09-0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做好减免税管理有关工作,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6月8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明确了本办法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同时废止。

  基于以上情况,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等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的《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税费基金优惠管理办法(2013年版)》(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6号)同时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9月2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