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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键词 一 国税地税合并 重点 二 分税制的历史 三 营改增的作用 四 税制改革利好 重点 摘要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本文由此详细讲述了从“分税制”走向国地税合并的历史进程、客观条件、改革利好,帮助您更好的理解国地税合并这一改革举措。 关键词 税制改革;国地税合并;营改增
三、营改增的作用
所以,如果用国税与地税的分开,标注分税制改革的开始,同样可以用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来理解分税制改革的收尾。当年的分税制改革,主要是要解决央地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不匹配的问题。但是,分税制改革后,增值税、营业税并存的税制体系,导致重复征税问题日益突出,亟需通过改革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所以就有了前几年的“营改增”。而营改增,也被财政部认为是1994年以来分税制改革的扫尾。
营改增后,中央和地方对增值税的分成为50%和50%,征税担子落在了国税部门头上。这样一来,新的问题出现了:(1)国税部门不堪重负,地税部门相对轻松;(2)国税征收不得不寻求地税协助。
忙闲不均的征税局面显然不利于提升行政效能,委托代征也会让征税效果大打折扣。这个问题,中央想到了。2015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上通过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就提出“厘清国税和地税、地税和其他部门的税费征管职责划分,着力解决国税、地税征管职责交叉以及部分税费征管职责不清等问题”。从“合作不合并”到省级及省级以下国税地税彻底融合,可以说,改革从那一刻就已经埋下伏笔。
另外,从征管角度而言,税收信息化让今天国税地税有了合并基础。正如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所说,当年实行分税制,就是为了防止地方局部利益形成收入混库,“如今,当初的制约条件已经不存在了,技术条件可以保证税收收入不混库,意味着国税地税可以合并了。”
更深层次上说,每一个阶段的机构调整都会对应不同的改革目标。如果说1994年财税改革的目的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体制框架,那么,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就是要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制度基础。“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是在提升治理能力的大逻辑下展开的,也是与“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直接支出比重”的改革方向相一致的。 四、税制改革利好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我们当然很关心,国税地税合并,对谁有利?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部长通道”上认为,这是一项利民、利税、利企、利国的好方案。王军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征税机构删繁就简、征税成本降低,可以减少纳税人负担,是为利民;对于企业而言,告别国税地税两头跑也是减负,是为有利企业;对于国家而言,统一税务执法标准、共享税务信息,则能有效提升税收征管能力,避免税收流失,是为利税利国。 纵观中国改革历史,其实财政改革一直担当了“先行官”的角色。直到今天,无论是政府自身的改革,还是社会改革,财政改革依然要先行。所以,对于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我们不能仅仅从“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机械逻辑去理解,而应该进入历史的逻辑,进入不同改革阶段不同的目标,进入改革所面临的具体问题中去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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