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请各设区的市地税局、自治区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于2010年6月25日前将本单位的清算计划(包括清算的具体措施、年内完成目标等内容)和重点清算项目名称,通过内网FTP上报自治区地税局财产和行为税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0一0年六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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