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4]18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田牌轻型客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4-12-10
摘要: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福田牌轻型客车,经国家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检验程序符合财税[2000]26号规定的要求。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田牌轻型客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2004]188号      2004-12-10

  税屋提示——依据财税[2009]1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福田牌轻型客车,经国家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检验程序符合财税[2000]26号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对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规定的减税起止日期内生产销售的福田牌轻型客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文到之日以前应减征的消费税可以在以后应交的消费税中予以抵减。具体享受减征消费税的车辆名称、型号和减税起止日期见附件。

  请遵照执行。

  税 屋附件:减征消费税车辆清单(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4年12月10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